美国敦促欧盟履行可持续发展指令的贸易承诺
美国政府已正式要求欧盟对其企业可持续发展法律进行额外调整,认为当前的改革未能解决影响美国企业的关键关切。大使安德鲁·普兹德的信函强调了指令范围、双重重要性标准及域外适用方面的问题,并警告称若找不到解决方案,可能采取进一步行动。

深度简报:
- 美国敦促欧盟对其企业可持续发展法规实施进一步修改,声称现行框架将“对”美国公司在欧盟市场的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 “虽然美国承认2025年12月《可持续发展综合法案》中的一些积极改革,但这些改革未能完全解决美国对这些指令的关切,”美国驻欧盟大使安德鲁·普兹德在 评论信 中表示,该信函于周五发布在X平台上。
- 普兹德还在 X平台的一篇帖子 中表示,“是时候让欧盟兑现”在 2025年8月美欧贸易协定中做出的承诺了。在该协定中,欧盟承诺“减轻”《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D)对美国企业的“行政负担”,并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不会对跨大西洋贸易造成“不当限制”。
深度洞察:
贸易协定达成后,欧盟立法者于12月达成政治协议,提高了CSDDD和CSRD的合规门槛,此举预计将使约90%的公司脱离CSRD的适用范围,70%的公司脱离CSDDD的管辖范围。然而,普兹德的信函明确表示,美国仍对这些法律存在多个问题,包括其适用范围、对净零承诺的引用、合规义务以及执法和诉讼程序。
在评论信中,普兹德认为,这两项法律的双重重要性标准——要求企业报告其运营对环境或社区的影响以及财务影响——“将显著扩大与欧盟市场联系甚微的非欧盟公司的报告负担。”
“因此,美国要求欧盟解决美国对CSDDD和CSRD施加给位于欧盟以外的美国企业的义务的剩余关切,以便美国公司、生产商和农民不会因这些指令而承受不当负担,”普兹德写道。“如果无法解决这些关切,美国将采取任何必要行动来应对美国商业面临的不合理负担。”
该信函特别要求欧盟“将CSDDD的适用范围限制在美国企业在欧盟的子公司或美国企业在欧盟的商业伙伴的活动”,并且仅将法律适用于“在欧盟生产的产品或从欧盟提供的服务”。信函还要求欧盟不要对“美国企业或其欧盟子公司基于欧盟以外活动产生的收入”施加任何处罚。
据 瑞格律师事务所的专家 在周一审查该信函的帖子中称,去年达成的贸易框架协议旨在作为加强欧盟与美国之间贸易和投资关系的“第一步”。律师们指出,美国政府自提案阶段以来就表达了对这两项法律的关切,特别是其域外效力。
“作为总体评论,美国政府要求欧盟及其成员国大幅限制CSDDD和CSRD对美国企业的报告和尽职调查要求,”瑞格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迈克尔·利滕伯格和律师萨曼莎·埃利奥特写道。
欧盟立法者 12月达成的协议 将CSRD的适用范围修改为员工超过1000人、收入超过4.5亿欧元(5.21亿美元)的欧盟公司,以及在欧盟境内收入超过5.21亿美元的非欧盟实体。CSDDD的适用范围限制为员工超过5000人、收入超过15亿欧元(17亿美元)的欧盟公司,以及在欧盟收入超过17亿美元的非欧盟实体。该协议后来 在欧洲议会获得通过 并 被欧洲理事会采纳.
上个月,欧盟委员会通过了 修订后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适用于CSRD涵盖的公司——这将强制数据点数量减少60%,总数据点减少70%。委员会还通过了一项针对不受该法律约束公司的自愿标准;CSRD下的公司不得要求供应链合作伙伴提供超出自愿标准中包含的信息。